阿肯色州
憲法為國家的阿肯色州;第11條-民兵
秒。 1 。 責任人的軍事義務。 民兵應包括所有身體健全的男性人員,居民的國家,年齡介於18和四五年,但如可豁免的美國法律或該國,並應組織, officered ,武裝和裝備和訓練的方式,可提供由法律規定。
秒。 2 。 志願人員的公司。 志願公司的步兵,騎兵和砲兵可能會形成這樣的方式,並以這樣的限制,可提供由法律規定。
秒。 3 。 有幸的成員被逮捕。 志願者和民兵部隊應在所有情況下(除叛國罪,重罪和破壞和平的)有幸被扣押期間,出席鼓起和主席團成員的選舉,並在前往和返回相同的。
秒。 4 。 當局號召志願人員或民兵。 總督須,當大會閉會期間,有權要求的志願者或民兵,或者兩者執行的法律,擊退入侵,鎮壓叛亂和維護公共和平的方式可能會授權法。













